竹新社
1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部分个税优惠政策。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 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 上述政策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 (新华社)
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和服务业特殊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措施。针对餐饮、零售、旅游、交通客运等特殊困难行业,在阶段性税收减免、部分社保费缓缴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2022年免征公交和长途客运、轮客渡、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继续按80%比例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今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
各地可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按规定减免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要高度重视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掣肘问题,稳定市场预期;政策发力适当靠前,做好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准备,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增强企业活力和经济发展动力。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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