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6月6日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实施范围为南沙区全域,南沙湾、庆盛枢纽、南沙枢纽3个区块23平方公里作为先行启动区。
加快研究按程序在南沙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探索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等政策试点,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合作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加强金融监管合作。
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试点,允许取得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等香港相应资质的企业和专业人士经备案后直接提供服务。
支持依法合规引进境外一流教育资源到南沙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
(中国政府网)
加快研究按程序在南沙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探索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等政策试点,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合作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加强金融监管合作。
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试点,允许取得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等香港相应资质的企业和专业人士经备案后直接提供服务。
支持依法合规引进境外一流教育资源到南沙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
(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