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转发《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PPP应限定于使用者付费、有经营性收益的项目,除依规定补贴运营外,财政不得以任何方式弥补项目成本,不得额外新增财政未来支出责任。
PPP的经营方须按特许经营相关规定报批和评选。严禁以提前终止特许经营、转变为“建设—移交”方式变相举债。
2023年2月“PPP项目清理核查”后完成招标采购的项目适用本文,不再执行2015年《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的指导意见》。
通知附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规定收费公路、城际或支线铁路、低运量轨交等PPP项目,民资股比原则上不低于35%。
(路透社)
PPP的经营方须按特许经营相关规定报批和评选。严禁以提前终止特许经营、转变为“建设—移交”方式变相举债。
2023年2月“PPP项目清理核查”后完成招标采购的项目适用本文,不再执行2015年《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的指导意见》。
通知附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规定收费公路、城际或支线铁路、低运量轨交等PPP项目,民资股比原则上不低于35%。
(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