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发改委、能源局5月14日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要求在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加快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 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免收容量电费的政策延续至2030年;放宽相关配电网建设投资效率约束,全额纳入输配电价回收。 鼓励新建充电桩配备有序充电功能,加快形成行业统一标准。鼓励在农村建设光储充一体的充电基础设施。 鼓励企业开展农村地区购车三年内免费“电池体检”活动,鼓励地方政府提供购车消费券、购车赠充电券等活动。 (国家发改委)
工信部等11月13日发《关于启动第一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的通知》拟在15城推广60万辆电车、70万台充电桩、0.78万座换电站。
“公共领域”指:城市公交、环卫、出租车、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以上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新能源占比力争≥80%)公务、机场、特定场景重型货车;试点时限为2025年;推广数指标是与纯电乘用车折算,如一辆10米以上纯电客车可折抵6辆。
试点城市是年初由各地自主申报:北京、深圳、重庆、成都、郑州;宁波、厦门、济南、石家庄、唐山;柳州、海口、长春、银川、鄂尔多斯。
工信部,视频: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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