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李翘楚被控煽动颠覆罪,12月19日在山东临沂经开区法院一审不公开开庭。庭审当日下午三时许结束,没有当庭宣判。 李翘楚1991年生,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助研。2020年2月起被指定住所监视居住,一度取保候审,2021年3月14日又被批捕,羁押至今。 (卫报)
李翘楚被控煽动颠覆罪,2月5日在山东临沂市中院判决:有期徒刑3年8个月,之后剥夺政治权利2年。有期徒刑自2021年2月6日起算,扣除2020年被监视居住的时长,至2024年8月3日止。
法院认定:许志永撰写《非暴力》等文章,经他人帮助在互联网博客发表;李翘楚明知许志永的主张及其相关文章的内容性质,仍然帮助其发布,构成煽动颠覆罪。
律师下午会见李翘楚后,已提交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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