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副市长高朋被中纪委审查认定:
在重大风险考验面前退缩不前、逃避责任,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
骗取学历、学位;违规买卖股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务,搞权色交易;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
为他人入职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谋利受贿;玩忽职守,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
高朋1972年9月生,历任京投副总经理、丰台副区长、市发改委副主任,2016年1月任顺义区长,2018年4月任顺义区委书记,2023年1月任北京副市长,分管交通、城管、农业农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在重大风险考验面前退缩不前、逃避责任,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
骗取学历、学位;违规买卖股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务,搞权色交易;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
为他人入职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谋利受贿;玩忽职守,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
高朋1972年9月生,历任京投副总经理、丰台副区长、市发改委副主任,2016年1月任顺义区长,2018年4月任顺义区委书记,2023年1月任北京副市长,分管交通、城管、农业农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