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安厅公布10起网络黑灰产案件,包括2起售卖虚拟定位软件案(清远刑拘20人、流水100万,江门刑拘3人、流水500万),2起网约车抢单外挂案(东莞刑拘6人、流水300万,佛山刑拘30人),1起演唱会黑客抢票工具案(深圳刑拘1人、获利40万),均以“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工具”罪名论处。
此外还有非法购买个人信息、爬取电商平台无人管理店铺、下单后以超时不发货恶意投诉索赔者,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论处。
(广东公安)
此外还有非法购买个人信息、爬取电商平台无人管理店铺、下单后以超时不发货恶意投诉索赔者,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论处。
(广东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