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中院23日对永安小学驾车伤人案司机黄文判处死缓,罪名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法院认定:黄文因投资亏损、与家人矛盾等原因,为发泄个人情绪驾车冲撞小学生等人群,并在车辆因故障停驶后持械下车攻击群众,致7人轻伤、16人轻微伤、7人轻微伤以下损伤,其中包含18名小学生。
(常德中院)
法院认定:黄文因投资亏损、与家人矛盾等原因,为发泄个人情绪驾车冲撞小学生等人群,并在车辆因故障停驶后持械下车攻击群众,致7人轻伤、16人轻微伤、7人轻微伤以下损伤,其中包含18名小学生。
(常德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