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光大集团原董事长唐双宁案12月10日在唐山中院宣判。贪污罪判5年+罚20万元,受贿罪判10.5年+罚110万元。合并为有期徒刑12年+130万元。 法院认定:2003年4月,唐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职务上的便利,将其保管、使用的价值人民币301.5万元公共财物据为己有。2000年至2017年,唐为有关单位个人职务调整、贷款获取等事项提供帮助,受贿1102万余元。 贪污事实和部分受贿事实,是唐到案后主动交代,纪委尚未掌握;积极退赃,已全部追缴。贪污罪减轻处罚,受贿罪从轻处罚。 (央视新闻)
工商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案2月19日在杭州中院宣判,以受贿罪判死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张2011至2022年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职务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受贿合1.77亿余元;张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杭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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