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防城港8月3日通报女司机亮证逼迫让路事件。 关于女司机亮的执法证,通报表示女司机本人为民企员工,但其丈夫为消防员,女司机亮的是其丈夫证件。消防队认为其丈夫未妥善保管证件行为涉嫌违反工作纪律,将立案调查。 关于李某某(视频发布者)个人信息被泄露,通报表示,说出李某某个人信息的为其五服内表亲,告知李某某家庭地址是为了引导李某某靠边让行。 关于李某某报警但未出警,通报表示李某某报警称如果侯某某属于公务人员,请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如果属于冒充公职人员损害形象,请公安机关处置。值班民警让李某某自行协商或向相关部门反映…
防城港“亮证女”侯某某被行政拘留5日。防城港市公安局8月5日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作出上述决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在最初版本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违法人员侯某某的姓名被打码,但受害者李某某的姓名和车牌号被公开。随后经改正后隐去。
八桂警察阳光执法网,图: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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