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8月16日转发《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
2024年底前未开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按存量PPP模式实施。
运营期项目,政府方要与社会资本方平等协商,合理调整项目投资回报率、资金折现率等指标,适当延长合作期限,建立运营成本控制机制,平滑地方财政支出。
要增强契约精神,妥善处理合同期限内解约事项。经充分论证确需解约的,政府方要选择优质企业接续实施,防止项目停摆烂尾,严
防公共服务供给断档。
(中国政府网)
2024年底前未开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按存量PPP模式实施。
运营期项目,政府方要与社会资本方平等协商,合理调整项目投资回报率、资金折现率等指标,适当延长合作期限,建立运营成本控制机制,平滑地方财政支出。
要增强契约精神,妥善处理合同期限内解约事项。经充分论证确需解约的,政府方要选择优质企业接续实施,防止项目停摆烂尾,严
防公共服务供给断档。
(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