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香港政府7月11日公布《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全文,立法会将于7月16日一读。 相比框架文件,登记条件不变(需在海外已结合),但离婚条件放宽:如海外伴侣关系终结,则香港伴侣关系即失效,当事人需在6个月内书面告知港府;此外,若双方一致同意解除伴侣关系,也可直接向港府提出申请,无需先解除海外伴侣关系。 条例明确,在海外登记的民事伴侣关系,无论是亲身出席还是远距登记都属有效。 (港府宪报)
香港立法会9月10日否决《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14票赞成、71反对、1弃权。这是2021年选制改革、泛民清零后,立法会首度否决政府提出的法案。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逾万份公众意见中仅19%表示支持法案,投票结果反映了香港主流价值。
政制局长曾国卫表示,提出法案是履行判决义务,现各党和社会对议题存在分歧,政府需时研究、没有下一步工作计划或时间表,因此不会向法院申请延长判决期限。
诉讼原告岑子杰说:2023年民调显示六成市民支持同婚、17%反对,八成市民支持应赋予同性伴侣部分权利;政府临近最后期限才提出法案,社会未能有充分时间争取共识;相信政府不会对义务未履行的违宪现况视而不见,希望尽快再次推动立法。
中联办发文说,否决法案证明立法会不是橡皮图章。
立法会任期将于10月24日结束,之后开展换届提名,12月7日举行投票。
独立媒体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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